2016年10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
“绝不灰心,带着改造错误的决心,重新投入到努力为党工作经济大潮中。”面对纪委回访,64岁的老丁声音有些颤抖。
老丁入党近40年了,获得过很多荣誉,不久前因违反组织纪律,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处分结果宣布那一刻,压在老丁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组织上没有‘一棒子打死’,而是给了我改正机会,今后我还要继续交党费。”老丁说。
老丁是一个缩影。
当前,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拉票贿选案发生以来,修复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打赢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振兴发展两场硬仗,关键靠党,关键靠干部。
2016年以来,辽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净化和修复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为这片黑土地注入了新的生机。
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今年7月,一封反映某省管干部春节期间赴海南休假、坐头等舱并公款报销等问题的信访件,引起了辽宁省纪委注意。经核查,该干部并未使用公款报销路费,但外出休假讲究排场,有损干部形象。
辽宁省纪委在信访“要信摘报”中摘录这一线索,及时报送省委书记李希。随后,李希约谈了涉事干部,该干部也进行情况说明并作出书面检查。
谈话,是辽宁省委履行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从压实责任出发,辽宁研究提出省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省委常委带头对分管领域省管干部轻微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处置、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并抓好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机制。一年多来,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带头谈,与省纪委书记共同谈,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按照分管工作分别谈,目前已有100多人被约谈。同时,谈话函询更是成为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截至今年10月,辽宁已对96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为避免“四种形态”落实力度层层衰减,辽宁省委、省纪委多次组织会议专题学习,增强行动自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逢会必谈“四种形态”,要求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上及时跟上中央要求。
在省委、省纪委指导和推动下,各地对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细化,通过厘清“责任清单”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
今年7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出台履行主体责任谈话暂行规定,就党委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出制度安排。截至目前,本溪市委书记先后谈话66人次,同比增长32%;今年1月,沈河区以区委1号文件印发“践行‘四种形态’,推进抓早抓小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党委“责任清单”,建立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工作机制……
随着实践深入,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还探索以严格考核倒逼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党组织履责不力,就面临被约谈或问责的后果。
2016年10月12日,辽宁省鞍山市。在约谈笔录上签完字,鞍山市千山区委书记马成志心情沉重地走出了市纪委大门。
马成志此前干过多年纪委书记,上任区委书记不久,因该地区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达标,他成为市纪委约谈对象。
“当上区委书记后,我对党风廉政建设过问少了,成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被约谈后,马成志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此后,千山区考核“战绩”明显改观。
数据显示,2016年1-10月,辽宁共诫勉谈话1251人;全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99人,其中轻处分8021人,占72.3%;重处分3078人,占27.7%;重处分中,移送司法机关253人,占处分总人数2.3%,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了。
“组织管你批评你,其实是在保护你。否则出了大问题,后悔也来不及了。”一位党委书记的话,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在辽宁,越来越多干部认识到,组织平时严格要求,多点“婆婆嘴”,其实是最大的爱护。
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
2016年9月,辽宁省纪委。
面对纪委同志严肃的表情,辽宁省某厅厅长李鸣(化名)有些紧张。
“今天,我们代表组织就反映你的有关问题进行谈话核实,请你正确对待,如实回答。”省纪委四室主任李顺和开门见山。
“今年春节,没有人去你那儿走动走动?”“有几名新提拔干部,群众反映很强烈,请你做出解释?”……
动真碰硬、直指要害的谈话,令李鸣深感震撼。他不仅承认了收受相关干部2张礼品卡的事实,还主动交代了组织并不掌握的吃请等情况。
“入党快30年了,组织上从没有这么跟我谈过话。笔录上签字的一刹那,我意识到问题太严重了!”他事后感慨。
一次当头棒喝的谈话,令李鸣深受教育,更让他切身感受到党纪的威严。
一段时间以来,辽宁省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执纪防线,形成了鲜明工作特色。
然而,对于纪检干部来说,工作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并非从一开始就驾轻就熟。
“原来都注重查办案件,谈话函询在实践中运用很少,更不要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了。”据辽宁省纪委研究室主任董越介绍,谈话函询谈什么、怎么谈?会不会导致问题线索“一谈就没、一函就了”?谈话函询对象不如实说明情况,又该怎么办?不少纪检干部一开始并没底。随着谈话函询用得多起来,渐渐出现严肃性、规范性、有效性参差不齐的问题。
为此,鞍山、本溪、营口等市进行探索,要求每次谈话前都针对具体人和事全面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把了解情况和思想教育、谈话提醒相结合,力求把话谈到心里,把问题说个明白。
真正的转变,源于一份重要文件的颁布出台。
2016年8月11日,辽宁省纪委印发《关于对省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办法》从省管干部抓起,对适用情况、组织实施、处置管理等予以明确,推动谈话函询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办法》从报批环节就从严要求。谈话函询不是某个纪检监察室就能决定,而是要经省纪委线索排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或省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才正式启动。
在具体实施环节,一个“严”字更是贯穿始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有的必须由省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亲自主谈,事后还得通知被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书面材料审核把关、签字背书。此外,谈话函询情况还要留存,定期集中梳理,每年按20%比例抽查,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咬耳扯袖’提供了遵循,按照规范操作,也能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辽宁省纪委四室主任李顺和说。
在推动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配套制度建设,挖掘互补性制度的整体效果。
本溪市纪委把“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纪检干部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
大连市纪委建立健全纪委内部沟通平台,加强各业务室对区县(市)纪委、市直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帮助基层纪检干部进行思想“破冰”和能力“升级”,提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
……
在辽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边探索实践、边总结完善,固化工作成果,不断夯实实践“四种形态”的体制机制保障。
重塑政治生态,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在用好前三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辽宁省委、省纪委另一只手也从未放松: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以严厉惩治极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
2016年8月17日,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沈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祁鸣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日,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3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抚顺矿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尹亮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0月8日,省政协常委周连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0月14日,葫芦岛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戴炜接受组织调查;10月29日,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周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10月,辽宁已有165名厅局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后,几乎每个月都有省管干部被查处,形成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必须整体把握、综合运用。只有把前边的形态落实到位,一级一级阻挡,才能使后边的形态成为‘少数’和‘极极少数’。同样,只有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前边形态才有说服力、约束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说。
与此同时,辽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为犯了错误想改正、主动交代问题的同志创造条件、提供机会。
鞍山市一位干部向某单位领导请托送礼,本应给予纪律处分。考虑到该同志在初核期间主动交代问题并悔过悔改,且请托送礼出于公心,数额不大,经市纪委研究,最后对其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监督执纪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垮一个干部,而是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并赋予他继续前行的力量。”鞍山市纪委三室主任刘勇说。
讲清问题、澄清问题就会放下包袱,严守纪律和规矩就能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今年6月,有群众在举报信中直指某省直单位负责人“好大喜功”“作风霸道”,但问题线索模糊。经了解,这位干部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罪个别干部而受到举报。辽宁省纪委对这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建议他注意工作方法,同时帮他澄清问题,让他放下包袱,鼓起精气神,继续干事创业、积极作为。这位干部深受鼓舞。
“四种形态”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辽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更是治本。通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辽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劲头明显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信心不断增强。
十二月的辽沈大地,寒风料峭,但人们的渴望已涌出心头。告别系统性贿选案的摔打阵痛,经历重塑政治生态的“凤凰涅槃”,辽宁,正以坚定的信心、振奋的精神,迈上重振雄风之路。(来源:中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