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晋中市、晋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通报了一批乡镇和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经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省,2014年陆续有省级的“老虎”被立案调查,还包括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被处分。但专门集中公布乡村一级“苍蝇”腐败案件并不多见。
不仅仅是山西,福建、陕西等地近日也通报了一批乡镇和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案件。
专家认为,这体现出中国加大力度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决心。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行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就,一大批“老虎”被打,大快人心,但这不等于已经解决了基层腐败的问题。
蔡霞指出,对基层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的官员的作为,给他们的感受更深。反腐败逐渐推向基层是顺理成章的事,应该按照党纪国法,对基层官员的贪腐行为严惩不贷。
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往往涉及集体土地使用、征地拆迁、“三农”补贴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比如,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蕉城区漳湾镇南埕村第十村民小组组长陈庆旅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中,陈庆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3.26亩,获利172万元。
据通报,陈庆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在山西,仅5月7日,山西省纪委部门就通报了18起乡村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一批乡村干部,由于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原因被处理。
山西省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李国祥表示,近年来一些乡村腐败问题多发、高发,一些干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引发的大量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数据显示,山西目前超六成的信访举报量、近七成的越级信访举报都集中在县处级以下干部。
山西省纪委在近日举行的会议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中发现的腐败问题为切入点,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问题,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际成效”。
福建厦门、宁德,陕西西安等地纪委部门近日也召开会议,将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力争使反腐更接“地气”,让百姓深刻体会反腐成效和党风政风的好转。
在中央层面,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部署2015年工作时明确提出,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今年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最高法工作报告等也均提出,要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在加大力度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专家认为,应该更加注重法律和制度的建设和严格权力规范执行。
蔡霞说,一方面要为基层官员开出权力清单,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要建立监督机制。越是基层,越要重视百姓的参与,这对权力运行是一种很强的外部监督。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2号犯罪嫌疑人、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近日被押解回国,引起很大反响。
专家认为,李华波涉案金额数千万元,属于典型的“小官巨腐”案件,影响恶劣,他虽然成功外逃但仍被遣返回国,并将被绳之以法,这对中国基层官员有强大的震慑作用,传递出中国依法查处腐败问题的强大决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