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如:10分钟铸就一生的错

    黄伟如,现年59岁,被捕前任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1966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先后任郧阳地区人民银行副行长、行长,省人民银行副行长,1993年11月调入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从1994年开始,黄伟如先后收受了省内某集团董事长林某贿赂的30多万元港币、1万元人民币、日本产三菱空调一台(价值人民币6000元);收受广州某公司董事长贿赂的2万元港币;收受广东惠州一家公司总经理陈某贿赂的一块手表价值5万元人民币等,1997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临到退休中了“糖衣弹”
 
    随着自己年龄一天天变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时有闪现。就是在这些杂念下,经不住诱惑和考验,从而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1994年,我到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因工作业务的需要,认识了林某。有一次,他到我办公室来坐,我说,有一些招待费的条子不好报销,他就给我报销了近万元的招待费。后来,林某又送我一部日本三菱空调,我也没有推辞就接收了。由于这两次关口没有把好,后来,林某送我30万元港币,使我跌进了犯罪的深渊。那一天,他来之前先打电话问我忙不忙,办公室有没有人,我说没有,他讲马上过来有点事找我。他一来就说了一通感谢我对他公司支持之类的客套话,然后话锋一转,说:“黄总你也快退休了,该给自己考虑后半辈子的生活了。”紧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送给我,当时我不敢收。但他一脸笑容反复说明,这笔钱是他自己利润所得,属于他的私有财产,还说万无一失,无帐可查,保证安全。他把信封往办公桌上一放就离开了。说实话,当时我的思想斗争激烈异常,也非常矛盾,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有三扎钱,每扎10万元,共30万元港币。面对这么大数额的金钱,我心里有点寒,不敢收,想到一旦收下,后果不堪设想。但斗争的结果,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今天想来,这短短的“十分钟”铸成了我一生的“失足”,使我从一名领导干部演变了罪犯。权力失去监督后,最终导致了我的腐败。
 
    在我到省国投上任之初,省委主要领导找我谈话,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我自己在工作中恰恰忘了这一忠告。
 
我作为省国投的老总、法定代表人,公司运作基本是大权独揽,任何业务包括贷款发放、投资、合作等,不管经过多少程序讨论,但最后都必须经过我的签批才有效。我自认为当时公司的情况特殊,特事特办,强调“四个一支笔”,即人、财、物、项目的决策权集中在自己手里,把民主集中制抛在一边,把职权变成了特权不想,也不愿接受他人的监督,甚至以为有能力有魄力,这样决策起来效率高、办事快。这样做的结果,使得公司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也最终导致了我的腐败。
 
陈家杰:一个个饭局铸成一节节锁链
 
    陈家杰,现年65岁,大学文化程度,1963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分配到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工作。1983年被调到黄石市工作,历任黄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兼市长、市委书记兼市长、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1996年后,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0年至1995年在担任黄石市主要负责人期间,他先后接受他人送的人民币5万元、港币3万元、美金1000元以及彩电2台、手表2块、空调2台、金戒指1枚等,2000年1月28日被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与港商交往,大搞权钱交易
 
    1993年我担任市长不久,组团赴香港招商,受到港商的隆重欢迎,并被奉为上宾,不是举行招商签字仪式,就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好不风光。我认为是自己领导有方,是自己的功劳,在接受港商的礼品和钱物时也就变得心安理得。
 
    有一个港商在黄石办企业,有一次,他找到我,要我出面解决企业用电问题,我帮他解决了。后来,他得知我从美国考察回来途经香港,便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不仅盛情款待,还送我1万元港币。现在想来,当时大多数港商都不熟悉我,他们为何如此恭维我呢?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家巴结的不是你陈家杰本人而是手中握有实权、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陈市长。
 
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
 
    我担任领导职务达17年之久,其中任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要职就有8年。起初,我仅是领导班子中的一名成员,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自从我当了市长、书记之后,地位变了、思想作风也变了,办事、做决定自己个人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以老领导自居,不尊重他人意见,听不进逆耳之言。
 
    对过年过节接受下面干部和单位的礼品,我不但不认为是违纪违法,反而认为他们是对自己的尊敬;干部的前呼后拥,自己引以为荣。我自己错误地认为,在黄石工作近40年,功劳、苦劳、职务都有了,年龄大了也该享受一下了,因此热衷吃喝玩乐。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人掌握了我的心理,天天围着我身边转,与我称兄道弟,让我给他们充门面。“吃了别人的嘴短,拿了别人的手软”,看似普普通通的一个个饭局,最终成了难以挣脱的锁链。
 
分管政治,纵容义子胡作非为
 
    我曾经担任过政法委书记,也曾经长时间分管政法工作。但是自己从未认真学习过法律,全市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我都曾经参与领导过,然而自己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我的义子非法拘留、殴打员工,当事人告到了黄石人民检察院,控告其侵犯人权。我知道后,不是秉公执法,而是给检察机关打招呼,要他们“妥善处理”。这“妥善处理”实际就是不处理。办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义子先后送给我家2万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权钱交易,使我陷入了受贿的泥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佃国炎:放松学习,迷失方向跌入深渊
 
    佃国炎,现年57岁,被捕前任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因受贿470万元、贪污公款34万元、挪用公款700万元,2000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决,认定数额巨大,但由于其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被视为自首而被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心理失衡,滋生出各种欲望
 
    1993年8月,我出任荆门石化总厂控股的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该公司的工作。1996年湖北兴化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一度以其优良的业绩、极强的股本扩张能力和良好的企业形象,被誉为“中华第一股”。为了联系工作,我经常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我看到有些人,甚至有些还是亏损企业的老总,年薪都有上百万元,还有些证券公司的中层干部,一年的收入也竟有几十万元,而我呢?一个这么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老总,一年到头还拿不到人家的一个零头。有了这样失衡心理后,我渐渐地在对金钱的追求中迷失了方向。几年下来,我先后收受贿赂470万元,挪用公款700万元炒股获得非法收入,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1996年6月,一家证券公司得知湖北兴化1997年配股的消息后,向我要求承销公司的配股承销业务。在此期间,我违规向这家证券公司一位部门经理透露公司股票每股的收益情况,叫他炒作我公司的股票。后来,他们在炒作湖北兴化股票中赚了钱,为了保持与我们的业务合作关系,这家证券公司先后送给我150万元。
 
    通知去参加政治学习,我冲工作人员发火
 
    我是在注重学习和钻研中走过了人生的一段光辉历程的,也是在放松学习后,坠入罪恶深渊的。
 
    公司上市后经营形势蒸蒸日上,自己参加政治学习就更少了,还认为不参加政治学习不是也搞得挺好的吗?有时,公司党委书记来找我研究、商量政治学习工作,我就说现在没有精力去想这些事。我逐步从思想上对政治学习产生了一种抵触情绪,当有关工作人员通知我参加中心组学习时,我甚至还冲他们发火、说难道不学习就抓不好工作吗?我没时间。到后来甚至连公司党代会也只参加一头一尾。
 
    逃避监督,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一片赞誉声中,我逐渐失去了一贯的谨慎,开始骄傲起来,逐渐颠倒了组织和个的关系与位置。认为是我把一个小小的兴化公司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办成了一个由国家控股、知名度很高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在公司内部,我开始变得专横霸道起来,听不得不同意见,一个人说了算。
 
    有一次公司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来找我,说党委书记对某中层干部的安排有点意见,让他转告我。我说,这是已经定了的事,别管他了,你也不用说了。当人事部门的这位负责同志还要对我讲书记的意见时,我马上就发火了,大声吼着叫他滚出去。
 
从我的犯罪轨迹来看,我收受的每一笔贿赂、挪用的每一笔公款都是在极力的逃避监督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我收受一家证券公司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收受另一家证券公司贿赂人民币100万元,又向另一家证券公司索贿人民币220万元后,为了不让公司知道,我将这些钱存在与兴化公司无关的其他公司账上,这样一来公司财务等部门就无从知晓,无法监督。因此,这些受贿来的钱就成了我个人任意支配的“小金库”。
 
龚旭东:面对家庭,我只有愧疚
 
    龚旭东现年49岁,大学毕业,1974年被组织上选送到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学习;1989年担任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当时只有36岁;1997年10月升任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1年8月,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自恃有功,脱离监管变贪官
 
    1989年12月至1997年10月,我在省服装进出口集团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9万元、港币56.5万元、美金1万元,积累了一个正常领导干部几辈子也难以聚集的财富。为什么我会沦落?贪图享乐、推崇金钱是根源。我自恃工作有成绩,居功自傲,脱离监管,不甘坚守清苦与平淡,一步一步滑入虚荣奢华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思想意识上接纳了拜金主义的腐朽意识,认为有了金钱就有了一切,有了金钱就能主宰一切。在这种拜金主义的指挥棒下,我本着有机会就捞、能捞多少就捞多少的错误原则,一步步陷入沦丧的沼泽,一笔一笔地写就了对自己的判决书。
 
妻子说:你对家庭太不负责任
 
    因为我的罪恶,我的亲人从此不复有轻松安宁平静的生活。我到监狱服刑以后,妻子第一次来看我时,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对家庭太不负责任。”面对为我忍受精神折磨而瘦弱的妻子,听了妻子从心窝里掏出的话语,我心如刀铰一样的痛。历经亲情的阻隔,备受思念的煎熬,我深深地领悟到人生的真谛不在于钱有多少,权有多重,位有多高,名有多望,而在于能在广阔湛蓝的天空下尽情呼吸自由的空气;在于一家人和和美美,疲惫之余有一个温馨的港湾;在于不论外面的世界如何五光十色,风雨雷电,而静谧的小家却因完整平淡而幸福。我的岳父岳母都是年逾八旬的老人,我入狱后不久,两位老人来看我。岳母对我说:“家里的事你不要担心,好好改造吧!”面对两位老人慈祥的目光,我的泪水横流,久久说不出话来。我深感对不起老人给我的爱。我和爱人结婚时,我一个月才几十元工资,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差,是岳父母给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有了小孩以后,又是两位老人给我们照顾孩子,还要从经济上支持我们,而我不仅不能给老人什么回报,反而给他们带来无尽的痛苦,我真是不可饶恕,无地自容。我的亲生父母在老家农村,也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犯罪坐牢的消息。春节期间老人深深地思念着我,深情地询问我的弟妹们:“你哥怎么不回来过年,怎么不回来看我们啊!”听到这些话.我的心都要碎了。
 
吴天明:我最愧对的是前妻和老母
 
    吴天明现年47岁,研究生学历。1990年调任咸宁市(县级)副市长时,在咸宁地区的县市长中是最年轻的一个;39岁时,担任了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1994年,因在原咸宁市政府分管城建期间,主持一个大型城建工程项目时,收取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费16.8万元,其中以奖金名义分发13万余元,个人收受3万余元。1999年,东窗事发,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只有前妻和老母挂记我
 
    我和许许多多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也曾经拥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前妻是我同学,也是大学毕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在歌舞升平、送往迎来中迷失了本性,走向了堕落,经常心安理得地接受宴请、桑拿等特别服务。尤其是在认识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个年轻女人之后,在她的甜言蜜语中,我以为找到了真爱,便不顾一切地要求离婚。实实在在地讲,我的后一个妻子的确年轻漂亮。为了她的欢心,我不惜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做赌注。我坐牢以后,最初她还能敷衍着看我一两次,但却一次比一次冷漠,并在我们的婚姻存续期间很快就投入到另一男人的怀抱。最后,我在难以言状的屈辱与悔恨中等来的却是她的一纸离婚诉状。当我另有所爱时,为了守住在风雨中走过的近20年的婚姻和家庭,前妻曾多次哀求,希望我不要抛弃她。我被捕判刑以后,她不计前嫌,竭尽所能地帮助我、挽救我。
 
    1991年,父亲去世以后,孤苦伶仃的母亲,就一直生活在我身边。过去,她每年都要回一趟乡下老家。她认为拥有我这样一个功成名就的儿子,在父老乡亲面前挺有面子。出事以后,我坐了3年多牢,她就3年多没有回家,她怕丢人现丑。入狱前,我的工资和零星收入都给了后妻,由她安排家庭生活。入狱后不久,后妻就抛下我母亲和儿子走了。母亲的生活开销完全依靠亲朋好友的接济。为了生活,70多岁的母亲,在单位宿舍前的山坡上开垦了一小块菜地,又在单位厕所旁边搭了一个小猪圈喂猪。记得她第一次来监狱看我,带来了一罐肉汤,她双手牢牢抓住铁门上的栏杆,一边哭着叫我一边问:“你在这里吃得怎么样?有人打你没有?”我除了一个劲拼命摇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说:“我只要活一天,就要经常来看你。你要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回家。” 我对儿子的欠账,更让我揪心如焚。父母离异,父亲坐牢,对他的打击是空前的。他失去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依托,书读不下去了,便辍学要求工作,独立谋生。他外出打工,又因没有学历处处碰壁,激愤之下他毅然决定改名换姓,回到老家复读高中。 我现在身陷囹圄,每当夜深人静,辗转反侧时,就特别想念自己的儿子,几次带信要他来看我。后来在他母亲的陪同下,儿子终于来了监狱。接见时他静静地坐在一边,一句话也没说,末了我问他:“你有什么话说没有?”儿子说:“我没有。”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悲从中来,涕泪滂沱。
 
黄建设:滥用权力食恶果 家破人亡痛断肠
 
    黄建设现年49岁,大专文化,武汉市人,被捕前任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副局长。1997年6月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乱攀私企老板,走上犯罪路
 
    18岁那年我高中毕业参军,32岁时就被提升到团级副局长。1990年转业到地方,1994年就被提升为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副局长以后,我的工作面更宽了,交际面也广了,管理权限也大了。我自认为财政是老大。在这种飘飘然的日子里,我的思想和行为慢慢发生变化。我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夫妻二人养育着一对儿女。我和爱人的工资虽然不太高,但养家糊口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当我成天在外面吃吃喝喝、酒足饭饱回到家里 以后,看到家具不是很高档、装修不是很豪华,就觉得自己大寒酸了,跟不上现代生活的潮流,也与自己的职务不相配。1993年10月,通过一些人介绍,我认识了私营业主吴某。在与他接触的过程中,我感到吴某重交情、够朋友,他先是经常请我到星级宾馆吃饭、洗桑拿,后来就开始给我送钱。一次,他送我2万元钱,提出想搞点资金装修娱乐城,当时我也犹豫,怕资金到期不能归还,况且在资金的使用上有明确规定。但这时,由于与吴某不正常交往久了,对他提出的这个要求又不好拒绝,害怕因为拒绝丢了面子。我大笔一挥,擅自贷给他380万元。哪知道这380万元有去无还,虽然多方催要,到发案时还有40多万元不能归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毁掉了我自己的一生。
 
我的过错,导致家破人亡
 
    我坐牢以后,家庭的亲情关系发生了严重的错位。爱人因我犯罪而受到莫大的精神打击,以致精神变态和扭曲。过去的那种对女儿的无私母爱没有了,反而经常对女儿进行谩骂和殴打。女儿几次想瞒着妈妈到监狱找我倾吐心里苦楚,但又害怕妈妈知道后对她惩罚,几次走到通往监狱的路上害怕了,又走了回去。那天她又在路上徘徊着,走来走去,不知不觉走到了集贸市场。看到有卖鼠药的,她曾听别人说过,人吃了鼠药后会肚子痛,她想报复一下妈妈,就买了四包鼠药,并将鼠药放进电饭煲里,好让妈妈吃了后肚子痛。当时,她妈妈叫儿子吃新鲜饭,叫女儿吃剩饭。谁知她妈妈和我儿子吃了这顿饭后就离开了人间。当我在医院见到死去的妻子和儿子时,我放声大哭:“我的好妻子、我的好儿子啊,是我毁了这个家,是我害死了你们啊!”由于我的罪过,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顷刻间就家破人亡,惨不忍睹。多少个日日夜夜,我都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不敢面对这残酷的现实。现在家里只剩下15岁的女儿,不得已,只得转学回老家农村去读书,由我80多岁的父母抚养。每次女儿来看我,她总是含着泪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家啊?你不回来谁管我,妈妈、弟弟没有了,我只能跑到妈妈、弟弟坟上哭。现在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等你快回家,辅导我学习。”说完我和女儿抱头痛哭,我说:“是爸爸对不起你,都怪当初爸爸犯下了罪行,才使你们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还有我80多岁的父母双亲,也盼望我早日新生。父亲身体残疾,还在盼着我为他养老送终。一人坐牢全家不安,假如我不犯法坐牢的话,哪会家破人亡呢?
 
(摘自《党风廉政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