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负责人:
近日,北京市教育纪工委转发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春节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节前对“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通知》指出,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拓宽多种监督渠道等方式,重点发现和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搞奢靡享乐、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节日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
请你们学习领会《通知》精神,采取适当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教育引导,要求部门教职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严肃认真处理。
附件:《关于春节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春节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